许多企业或个人,由于缺少专门的专利管理人员,再加之没有专人提醒,很容易错过每年专利的年费缴费截止日期,尤其是对于专利较多的申请人,由于每个专利的年费截止日期均不同,更容易错过。通常,年费的缴费截止日期是每年的申请日期,例如专利是2016年 4月5日申请,则以后每年的4 月5日之前均应缴纳下一年度的年费。对于容易忘缴年费,国知局也充分考虑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对于忘记按期缴年费的申请人,给予以下补救方案。
1)缴费超期在1个月以内
此时,申请人只需尽快补缴年费即可,无需缴纳多余费用,即可让专利继续维持有效;
2)缴费超期在2个月~6 个月内
此时,申请人将受到专利局下发的缴费通知书,通知书中会仔细列出专利权人理应缴纳的所有费用,包括年费以及每个时间段应该缴纳的滞纳金以及缴费总金额。对于滞纳金,专利过期未缴纳年费2~6个月,分别需要缴纳当年全年年费的5%、10%、15% 、20%、25%作为滞纳金。
3)缴费超期超过了6个月
如果申请人发现未缴年费时,已经比截止日期超过了6个月,则申请人可在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之日起2 个月内,办理恢复手续,补缴年费、25%的滞纳金和1000 元专利权恢复费,即可恢复权利。
如果申请人在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2个月内未办理专利权恢复手续并缴清相关费用,一般情况下专利权将彻底终止,无法恢复,专利自动变为现有技术,可供全民使用。
如果彻底丧失了专利权,申请人则只能重新申请专利,即可以在原专利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形成新的技术方案,以新的技术方案对技术加以保护。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