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网上交费。电子申请注册用户能够通过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采用网上交费系统缴纳专利费用。为了能便于缴费人迅速地获得收据,网上交费的对公账户及个人账户能够选择在代办处自取收据。
2.银行/邮局汇款转账。缴费人能够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缴费人汇付专利费用时,理应在汇款单备注栏中注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费用名称(或简称)。要是未在汇款时注明以上必要性信息,能够在汇款的当天最迟不超过汇款次日登录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开展缴费信息的补充,还可以发送传真和邮件开展缴费信息的补充(传真:010-62088065,邮箱:shoufeichu@sipo.gov.cn),补充完整性缴费信息的,以补充完整性缴费信息日为缴费日。
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面交。缴费人能够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专利代办处收费窗口缴纳专利费用,以当天缴费的时间为缴费日。
问: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采用常见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答:1.补充缴费信息一定要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无误,尤其是银行或邮局汇款缴费人所填汇款人、汇款账号、开户行、汇票号码、汇款金额等信息一定要与实际汇出款项(银行或邮局回单信息)保持一致,否则的话补充缴费信息没法与实际汇款信息相匹配而造成银行直接退款或邮局退款。
2.不一样专利类型相对应的申请号验证规则、费用类型不一样,只有单独形成补充缴费信息,因而补充不一样类型专利缴费信息时需分类型各自形成订单,并在银行或邮局各自汇款。不一样专利类型相对应批量缴费模板也不一样,批量导入缴费信息时要先选择专利类型再下载费用信息模板,选择错误会影响到模版上传。
3.费用通过银行或是邮局汇付时遗漏或没法在汇单上记载所有必要性缴费信息的,理应在汇款当天通过信息补充系统补充。补充缴费信息最迟不可超出汇款的次日。费用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包含各代办处)缴纳的,要是采用该系统理应在缴费当天通过信息补充系统填写缴费信息。
问:费用查询途径及方法都有哪些?
答:1.电话查询。国家申请:缴费人能够通过电话开展5个(含)以下专利缴费信息的查询,查询电话:010-62356655,查询时要提供申请号或专利号。PCT国际专利申请国际阶段:010-62088476;PCT国际专利申请国家阶段:010--62088300。
2.网上查询。缴费人还能够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进到“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或中国专利事务信息查询”查询。
3.当场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大厅设立费用查询服务台,可以为缴费人在缴费的当日,当场查询应缴费用类型、金额和缴费时限。
问:专利收费收据抬头的开具根据都有哪些?
答:1.窗口面交现金和刷卡缴费的,根据缴费人在缴费清单上填好的收据抬头开具;窗口面交支票缴费的,根据支票上财务专用章所列单位名称开具;2.银行汇款缴费的,根据汇款人账户名称开具;3.邮局汇款缴费的,根据汇款人姓名开具;4.网上缴费系统缴费的,根据缴费人填好的收据抬头开具。
问:怎样申请退款?
答:缴费人对多缴、重缴、错缴的专利费用,能够自缴费之日起3年内,明确提出退款请求。缴费人所缴款项因费用汇单字迹不清或是缺乏必要事项造成既无法开出收据又无法退款的,该款项将暂存在专利收费账户上。经缴费人补充得到必要事项信息的,收费处(或代办处)做出暂存处理,开出收据,确认收入。缴费人要求退款的,可通过传真、邮件或信函提供退款信息和缴款凭证复印件,自缴费日起3年后才要求退款的不予以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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