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了解的检索过程主要包括:确定检索的技术领域,分析权利要求等等,筛选并浏览相关文献;填写检索报告。那专利检索后的审查又有哪些呢一起跟着小编来看看:
1.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检索之后,申请文件时审查员开始进行实质审查。如果发现文件存在缺陷,则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要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和/或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全面的审查审查员尽可能会去指出申请文件全部缺陷。
2.答复
申请人收到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在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答复(第一次答复期限为4个月,中间通知书的答复期限为2个月),答复方式可以是意见陈述和/或修改申请文件,且答复应当是正式答复。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应当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如果申请人主动删除、改变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主动将在说明书中记载的与原要求保护的主题缺乏单一性的技术内容作为修改后权利要求的主题。
3.继续审查
审查员收到申请人的答复后,会先确定继续审查文本,审查:修改文本是否超范围,陈述的意见是否可以接受,修改文本是否克服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缺陷,是否仍存在其他缺陷,必要时会进行补充检索。审查员还可能采用辅助审查手段,如会晤、电话讨论以及现场调查。
4.结案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严格按照规范的审查程序,进行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实质审查。即授权、驳回和视为撤回。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