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权的法律效力所涵盖的范围。专利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法律明确规定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明确了专利侵权与非侵权之间的界限,不仅有助于充分保护专利权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而且可以避免不当扩大专利保护范围,损害专利权人以外的公众利益。
一、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以权利要求书为准,说明书和附图的内容可以用来解释权利要求书”,是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为根据在书中清楚记录的权利要求所必需的技术特征,以所确定的范围为准,同时具有必要的技术特征的特征与所确定的范围相同。
等效特征是指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即可关联的特征,以与记录的技术特征基本相同的方式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并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它有两个含义:
1.发明创造的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为准,即由专利申请人提交的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专利权利要求,并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的权利要求;不得少于或超过专利权利要求中记录的权利要求的范围。
2.说明书和附图具有解释权利要求的功能,并且可以用作解释权利要求的基础。但是,关于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附图仅具有从属地位,不能作为保护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基本依据。基本依据只能是索赔。
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以图片或照片中设计的专利产品为准”。该规定表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以体现该产品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为基础。应当注意,受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的“图片或照片所示外观设计的专利产品”的范围应为同类产品的范围。如果产品的种类不同,即使设计相同,也不能视为专利侵权。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