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中,专利也有质量高低之分,众多的企业申请专利自然希望能获得一件高质量的专利,但是并非所有的专利都是高质量的。
专利质量是指专利权的实际法律效力,包括:依法享受的保护范围适当,专利权稳定,难以被规避,侵权者难以逃脱法律责任,难以被发现法律保护漏洞,可阻止相同发明构思的其他实施例也成为专利等等。
专利质量是按“明白标准”、“授权标准”、“胜诉标准”三个层次依次进行评价。
明白标准是指专利申请文件只介绍清楚了发明的内容,不一定能够得到授权,难以获得有效的法律保护;
授权标准是指专利申请文件符合授权条件,但经验丰富的律师可发现保护范围内的瑕疵,导致“伪专利侵权”抗辩成功;
胜诉标准是指专利申请文件没有与前人相同的撰写失误,构成专利侵权要件后就难以被抗辩。
因此,撰写者必须掌握各种典型判例、可预测到各种措辞可能对未来专利侵权诉讼成败的影响。
但是专利在申请过程中,也可能因为种种原因导致专利质量较差。 那么,究竟有哪些因素会导致这种情况的发生呢?
1、非正常申请工作组提供的相关低质量申请线索,以及初审中积累的发明人、申请人和联系人(黑名单)线索;
2、本规范所附图纸的结构非常简单或不符合图纸规范;
3、权利要求书的技术方案极其复杂,或者保护范围过小,或者简单问题用复杂的技术解决;
4、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极其简单,或者保护范围过大,或者现有技术只是简单地拼凑在一起;
5、说明书中的发明内容、具体实施案例和权利要求基本相同(三位一体);
6、属于低质量应用相对集中的重点领域,如工控机A、B、F类下的部分子类;
7、在短时间内集中提交的大量批量申请,其主题或书写方法类似,如中小学生批量申请、医疗器械等;
8、同一申请人、同一发明人或者同一联系人姓名下的大量申请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同一申请人的专利申请领域众多,申请人是初创公司或者其他情形。
这可以证明申请人没有相应的研发能力,因为同一发明人的专利申请领域是多方面的、不同的。
当相关领域受到专业限制或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没有相关研发能力的情况时,有许多申请人使用相同的联系人姓名,申请人之间没有关联,或者联系人的地址是明显与申请人的注册不一致。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