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专利申请的审查流程
韩国专利申请的审查流程。韩国专利申请,当您把相关的申请材料递交到韩国特许厅,并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后,韩国特许厅厅就会受理该专利申请,并安排审查员对其进行审查。专利审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有技术的检索等
1、如果认为审查程序需要,韩国特许厅厅长可以指定一个专门的检索机构,并要求其检索现有技术、给予国际专利分类号以及履行总统令规定的其他职责。这里指定专门检索机构的必要事宜,如指定的标准、与现有技术检索和给予国际专利分类号相关的实施程序,由总统法令规定。
2、如果认为审查程序需要,韩国特许厅厅长可以请求得到某一政府机构、有关技术的专门组织或者在专利事务方面具有渊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的合作和建议,并可以在韩国特许厅的预算限度内为这种合作和建议向他们支付补助和费用。
二、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请求
专利实质审查必须由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出,韩国特许厅才会对其进行审查。申请人可以自该申请的申请日起5年内请求韩国特许厅厅长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但是,专利申请人只有在申请中附加了一项或者多项权利要求后才可以请求审查。韩国专利法规定实质审查请求不得撤回。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实质审查的请求,则有关专利申请被认为撤回。
三、实质审查请求的程序
1、专利申请人应当向韩国特许厅厅长提交书面请求。
2、如果审查请求是在专利申请公布前提出的,韩国特许厅厅长应当在公开申请时在专利公报上公开该审查请求的要点;如果审查请求是在专利申请公布后提出的,韩国特许厅厅长应当立即在专利公报上公开该审查请求的要点。
3、如果审查请求是申请人外的其他人提出的,韩国特许厅厅长应当通知申请人。
4、在答复审查意见方面,从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到接收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大概需要18至24个月时间。申请人必须在接收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做出答复。申请人可以提出期限延长请求,每次可延长一个月,延期次数没有限制。
四、驳回/公布
1、驳回
审查员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如果发现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或者该发明违反社会公德等问题,则会驳回其申请,并将拒绝的理由通知申请人并给予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交书面陈述意见的机会。
当一项专利申请有两项或者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审查官需要按规定通知申请人拒绝理由,并指明哪些权利要求被拒绝,并对每项被拒绝的权利要求阐述具体的理由。
五、授予专利权
如果经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即发出授权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接收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专利登记手续,并缴纳登记费及前三年的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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