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利交易过程中,为了节约时间,形成了一些约定俗成的 行话。具体的,我一个个来解释下。
发票有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简称专票)之分,若无特殊说明,一般都是开具普通发票。
根据发明专利的审查流程,在实质审查程序结束时,也就是审查该专利的审查员慎重思考后,确定可以授予专利权时,会先下发专利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简称办登通知书),提醒申请人还需要在期限内办理登记手续,才能下发专利证书。一般来说,办理登记手续的时间期限是通知书上的发文日+15天+2个月内。先加15天再加2个月哦,顺序不能错。
在这个时间期限内,可以提交著录事项变更的申请,例如申请人变更、发明人变更、代理机构变更等。若变更成功后再办理办登手续,那么随后下发的专利证书上则记载变更后的 申请人、发明人姓名。
用“绝”限来说明,这个时间期限非常关键和重要,一旦错过,后果比较严重。
预留是一种提高推荐效率、节约时间精力的行业通用做法,若有意向,请及早预留。当然,预留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为1-3天。超过时间没有成交,则解除预留,该专利又重新投放至市场。
好了,都明白了吧。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