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目前专利申请数量的增加,很多的专利申请人期望专利的申请能尽快获得授权,其不仅在申请时办理了提前公开和提前进入实质审查程序,也希望能加快专利审查进程,期望能早点获得专利证书。
在发明专利申请办理优先审查,以及要求提前公开、要求提前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等这些程序对专利申请人而言都是一把双刃剑,有利的也有弊的。优先审查来作为例子,虽专利证书可能能尽早地获得,但却存在如下不利之处,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
首先,国家知产局不再要求请求人提交检索报告,仅需提交现有技术和设计信息材料,但部分还是会进行检索,专利申请成本反而增加了;
在第一次发明专利申请收到优先审查意见通知书发文日起,答复期限只有两个月,相对于正常程序的申请收到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起的答复期限有四个月,减少了两个半月,这在应对审查意见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代理机构答复时间更加紧张,导致因为仓促答复、没有答在要点上而收到下一次审查意见;如果发明专利申请的第一次意见答复时间自第一次意见通知书发文日起时间超过两个月,但又在收到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在四个月答复的话,则转为常规审查程序,优先审查的机会就没有了;
审查员自优先审查同意之日起,在45日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发明专利申请要在一年内结案,意味着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会收到多次的审查意见书,授权或者驳回的审查决定就必须得出,对于正常程序的申请,不可能收到很多的审查意见,很可能因为时间仓促导致审查员对申请的审查不是很彻底,而做出的审查决定对专利申请人不利。
关于提前公开常规的利弊,专利申请人在选择提前是否公开,应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慎重的考虑,提前公开不要去盲目选择,以免损失造成.
随着专利现审查资源有限的现状,根据个人或企业的实际需要,申请人理性地办理专利申请是否优先审查,可以避免集中申请优先审查程序导致整个优先审查进度整体滞后,为真正需要专利优先审查的节约了时间,对专利申请人而言也是有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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