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异议材料
1、异议申请书;
2、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3、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
4、被异议专利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
5、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专利代理委托书。
二、专利异议程序
1、专利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专利申请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十五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2、专利局对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所提出的事实与理由,经过调查核实研究后,作出异议裁定。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
(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专利予以注册。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专利不予注册。
但是如果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是议裁定不服,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专利评审委员会申请专利异复审,专利申请注册转入申请专利异议定审阶段。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