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专利权通过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物权担保行为即为专利权质押。那么如何办理专利权质押,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一、专利权质押条件
1、专利权必须有效。专利权具有时间性,而为了保障债权实现,必须保证质物是无可争议的有效专利。证明专利权有效的文件包括专利证书、年费缴纳凭证、专利登记簿等。
2、作为质物的是专利权中可转让的财产权,即因取得专利权而产生的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系指独占权和由此派生的许可权、转让权、标记权等。在债权未受清偿前,出质人应用其出质权利的全部来担保债权的实现。
3、出质人必须是合法专利权人。
二、如何办理专利权质押?
1、签订专利权质押合同。
2、向中国专利局索取登记申请表,认真填写并签名盖章。
3、 按规定提交以下文件: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主合同和专利权质押合同;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 明;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专利权的有效证明;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4、按规定缴纳登记费。登记费可由当事人协商负担。
5、当事人提交了齐备的申请文件并以缴费之日为登记申请的受理日,由此专利局启动审核程序,依法对登记申请进行审查。
6、需要补正的,当事人应当按补正通知书的要求进行补正。
7、不论登记申请得以批准与否,中国专利局均将以《通知书》的形式将审查结果通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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