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家介绍一下商标注册遇到商标异议如何应对?
一、商标异议的法定定义。
主要是指对已经注册的商标异议,即两个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因两商标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在注册的过程中有一个为期三个月的初审公告期,这个期间的商标是允许任何人提出异议的,所以对于初创企业来说,这个阶段是需要非常关注的阶段。
二、商标异议的实质:
主要是异议人认为在后注册的商标,跟其在先注册的商标权益发生冲突,也就是与其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或者己经在市场上引起消费者的误认,所以提出限制该商标使用商品范围或者撤销商标注册的行为,面对商标异议,商标注册人可以申请商标异议答辩的程序。
其实商标异议并不是随便可以提出的,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申请商标异议必须具有以下三个条件才能被商标局受理:
1、申请异议的人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而且商标标准注册的日期先于被异议人商标标准注册的日期。
2、异议的两个注册商标核定的商品必须是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
3、异议的两个注册商标核准的图形、文字或其组合必须是相同或者是近似的。
生活中有句俗语叫真金不怕火炼,经过商标局层层审核的商标注册证书,不会因为他人提出了异议就可以轻易被撤销了。但是,商标局当然也没有权利剥夺他人提出异议的权利,因此,面对别人提出的异议,我们除了积极的进行答辩之外没有其他的办法。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