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文件有以下这些:
1.说明书
说明书包含:
①导言、申请人名称、外观设计的名称、对设计的种类和应用该设计的产品的简述;
②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包含在该申请一览表中的外观设计除外);
③关于共同发明研究的声明;
④对绘图的描述–对设计的外形作简单描述,但必须清楚或者正确地描述绘制的视图。还可以包括对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中没有在视图中显示的那部分(如与视图已显示的对称或相同的部分)外观的说明;对视图中没有显示的部分内容放弃保护的说明;声明视图中虚线部分的作用,对于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的特性和使用的环境的说明;
⑤特征描述–与在先设计相比具有新颖性或创造性的特征。特征描述应当使用规范的术语;
⑥一项权利要求。
注意:说明书中不能含有与外观设计不相关的功能性的描述。
2.视图或照片
美国专利商标局要求申请人提交足够数量的视图,以充分公开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括主视图、后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和左右视图。对于立体产品,建议提交立体图。可以根据需要提交剖面图、局部放大图。要求外观设计专利中不得遗留有不确定的内容。
一般要求提交绘制视图,通常不接受照片视图,但是如果绘制视图无法表明设计或者用照片视图可以表达得更清楚时,主管部门会接受照片。对于照片视图的要求参照绘制视图,如必须限定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不能公开环境构造等。在一件申请中不允许同时采用照片视图和绘制视图。
变化的计算机图标需要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画面来显示画面的连续变化。在说明书中应该包括关于这种动态设计的说明,并且权利要求中不得包含任何没有显示的内容。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