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商标转让公证?商标转让属于自愿行为,为了保证转让人和受让人的权益建议办理商标转让公证,但是并不是强制性的,商标在进行转让时,可以进行公证来保证商标转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效的避免了民事纠纷。那么商标转让一定要进行公证吗?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进行公证呢?
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商标转让公证?
商标转让进行公证并没有在《商标法》中作出明文规定,也不是商标转让的必要申请条件,只有在商标局审查时发现转让双方资料有纰漏时才会下发补公证书的通知。商标转让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进行公证呢?
1.转让双方已关联公司,因为品牌调整的原因需要进行商标转让,可以选择不进行公证,如后期商标局下发补正,可再进行公证
2.转让方和受让方互相信任,可不办理公证
商标转让在什么情况下必须进行公证呢?
1.转让方的公司即将进行转让、注销等情况,后期无法进行公证;
2.双方是单纯的买卖关系,为了避免后期出现对方不配合补做公证的,保护受让方的权利,中细软商标建议这种情况优先做公证;
3.想缩短转让申请流程的,可以公证;
4.转让方过户资料存在一些细微问题,比如年审、公章等。
在办理商标转让公证时需要哪些资料?
个人转让方:个人身份证原件、商标注册证书原件、商标受让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企业转让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商标注册证书原件、商标受让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公司章程及股东决议书
全国各地的公证处公证时要求材料可能大同小异,以上的资料是一般情况下需要准备的,在公证前提前了解本地公证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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