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恶意抢注证据的收集要注意哪些问题?
证明对方主观方面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认定方式通常为
1.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
2.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
3.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
证明对方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认定方式:
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
2.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
3.同一区域内了解内情的其他人。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行为。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