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那么,注册保险商标需要注册第几类商标?
注册保险商标需要注册第几类商标?
目前市场上有许多保险公司已经将保险产品销售委托给专业的保险代理公司。通过这些代理公司,个人消费者可选购家财险、车险、意外险、寿险投资理财险等各类产品,享受其所谓的一站式服务。所以这种优点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专业保险代理公司的产品较多,选择余地较大,而且不收取任何咨询和服务费用,方便消费者的购买。但是保险代理的公司也不是随便都能申请的,首先得有齐全的手续和营业执照,同时还得需要对应保险公司的商标授权,而商标授权时要注意保险属于哪一类商标转让呢?
我们通过商标查询发现保险业务属于第36类商标注册。
【3601】- 保险
【3602】- 金融事务
【3603】- 珍品估价
【3604】- 不动产事务
【3605】- 经纪
【3606】- 担保
【3607】- 慈善募捐
【3608】- 受托管理
【3609】- 典当
第三十六类主要包括金融业务和货币业务提供的服务以及与各种保险契约有关的服务。
与金融业务和货币业务有关的服务,即:(1)银行及其有关的机构的服务,如外汇经纪人或清算机构; (2)不属于银行的信贷部门的服务,如信贷合作社团、私人金融公司、放款人等的服务; (3)控股公司的“投资信托”服务; (4)股票及财产经纪人的服务; (5)与承受信用代理人担保的货币业务有关的服务; (6)与发行旅行支票和信用证有关的服务;融资租赁服务;不动产管理人对建筑物的服务,如租赁、估价或筹措资金的服务;与保险有关的服务,如保险代理人或经纪人提供的服务,为被保险人和承保人提供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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