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技术型企业来说,保证持续创新的能力并通过申请专利来保证权益是获得市场竞争力的最大法宝,但是也并非有了专利就高枕无忧的,没专利时恐自有产品侵犯他人专利权,有专利时还得担心被他人侵犯专利权。
【侵权案件】
本案所诉的外观设计专利被应用于交通工具的零件装置产品上,而本案导火线则源于一家网络电商店,原告是一家国内领先的汽车零部件制造商,专门致力于汽车专车专用零部件、装饰件的设计、开发、生产及销售,一直供应大小线上车品旗舰店专营店!
各大电商平台店铺均有售卖其产品,但被告(被无效方)频频向各大电商投诉,称原告店内售卖的汽车行李架涉嫌侵权其知识产权,导致许多商家因怕店铺扣分链接下架,而不再向原告采购其产品,造成大量货品滞销积压。
原来是已有人抢先申请了一款“汽车行李架”的外观设计专利, 并持续向多家原告的经销商发起投诉,对原告造成严重的声誉及经济损失。
虽然对方拥有在先的专利申请,但是该专利已经威胁到自己产品的市场安全,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原告委托广州的一家知识产权代理公司针对该外观设计专利做出解决方案。
通过委托方给予的诉争专利信息,专利小组对该专利进行工艺拆分,并进行详细、全面的分析,发现该专利确切存在一定的漏洞!且该外观设计与当前已公开的专利存在高度近似!
因此,就此问题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请求宣告该专利全部无效,理由是该外观设计相对于收集的证据属于现有设计,或与之相比不具有明显区别。
经审理之后,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认为该外观设计专利与我方收集的证据相比不具有明显区别。
因此,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外观设计专利权全部无效。
至此,原告该产品在市场上的权利隐患暂时得以排除!虽然成功无效掉该举报者的专利,导致该项技术已被公开共有,但原告后续的产品专利实际上还需进行更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
【分享】
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在先申请原则,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谁先申请了,专利就授予谁。对于主打原创设计的企业而言,不能只是在披露之前申请一项专利便充耳不闻!
企业申请了专利后,仍需继续对该专利进行挖掘和布局,开发新品或研发新的改进技术,围绕该原创产品进行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打造技术壁垒,实现专利高价值转化,主动维护自己的原创劳动成果,避免给模仿者或竞争对手以可乘之机,或抄袭或无效!
很多企业都认为申请了专利后就万事大吉,但当你的技术丧失新颖性之后,仍然会存在很大的危机!此次案件就是很好的例子!只是申请专利是不够的,还需要对其进行布局!
围绕某一特定技术,按照一定的目的,形成彼此联系、相互配套的专利集合。在技术布局、时间布局、地域布局、类型布局等多个维度,以求最大化地发挥作用,打破单个专利的受限,产生“1+1>2”的效果。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