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的公众人物姓名是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那么问题来了,早已作古的历史名人的名字能否用于注册商标?
举个例子,2014年3月4日,某酒业公司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曾国藩三两杯”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3类米酒等商品上。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均以“曾国藩”是我国著名的历史人物,作为商标易产生不良影响为由,驳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该条款被称为“不良影响条款”,是商标法中的公序良俗条款。
所以,如果您在设计商标名称时,想到的是类似“禽始煌”“禽始皇QIN SHIHUANG”这种擦边球,那您就要小心了,因为商标注册申请很可能被驳回。
通常只要不带有歧视性或是不良影响,那么商标申请注册成功的可能性还是较大的,而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名人”商标,核准的几率较低。如果历史名人和商标创意紧密结合,获得核准的几率就大。此外,有时历史名人需要征得其后人同意。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