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梁某祥、梁某庆、许某、李某假冒注册商标案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四名被告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开道歉,这一判决结果,让发财梦碎的梁某这一家三口追悔莫及。
26岁的梁某祥系湖北京山人,租住武汉市区。2019年3月,梁某祥听其姨表兄、同案人李某介绍说,生产假酒赚钱快。其时,梁某祥刚谈的女友正要求他在武汉买房,加之自己做生意亏本,遂同意和其表兄一起生产假酒。二人共同出资购买生产假酒的包料和基酒,并租用武汉市某区一私房,未经商标注册权利人许可,生产假冒的湖北、四川、江苏等地4种知名品牌白酒。
同年10月中旬,梁某祥的父亲梁某庆明知做假酒犯法,但挡不住金钱的诱惑,在儿子的邀约下辞去原有的工作,携妻子许某一起来到武汉参与制售假酒。可仅过了一个月,他们的发财梦就在公安机关的一次打假行动中化为泡影。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中认为,被告人梁某祥、梁某庆、许某、李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假冒注册商标生产假酒,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院意见,一审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梁某祥、李某有期徒刑各3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判处梁某庆、许某有期徒刑各1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同时,追缴运输、储存、处置涉案假酒费用3126元,上缴国库;责成四名被告人在判决生效10日内,在省级以上电视台或全国发行的报纸上赔礼道歉。
在法庭开庭审理的辩论和最后陈述阶段,梁某祥先后两次向法庭陈述自己相同的观点:“法庭判我多少年刑、要我交多少罚金我都接受,这是我罪有应得,我只请求法庭能对我父母从宽从轻判处。是我害了他们,我对不起他们,我爷爷病重,还需他们回家照顾。”
病重的老人需要照顾,可法律无情,梁家这一家三口连同亲戚李某一起被法律追究,是他们罪有应得。该案件的有罪判决有力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了知识产权案件的犯罪,保护了企业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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